那我出租车是租的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是属于我个人的还是公司的?(我租了有6年的营运权)在这6年中这出租车是属于公司还是个人?现在出了交通事故,肇事者已逃逸,在我的出租车里有一名乘客,如果乘客起诉被告应该有几人?(现在乘客伤残鉴定有9级)
你的出租车是租的,出租车属于公司的,你不是车主。你取得的是出租车的营运权而不是所有权,乘客应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两个主题,你没有赔偿的义务。 因为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车主负责垫付的责任已经得到废止。那么在2004年5月1日以后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车主的责任如何承担,没有了法律依据。若没有进一步的规定或者解释,根据民法的自己责任原理,应由侵权人即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人自己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在驾驶人的控制下,侵权人就是事故肇事者(一般为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若不是交通事故车辆的驾驶人,一般不应视为侵权人,那人民法院只能判决交通事故肇事者直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09-12-30 22: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