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户籍分户及申请自已的宅基地?

咨询者 : pandama2009 - 广东     时间 : 2009-12-30 22:36:28    状态 : 已解决



家庭状况,爷爷,爹,妈.我和妻子及儿子六口都是农业户口.离异大哥和侄女同住120平方的宅基地,我想分户及申请自已的宅基地.但村不同意.原因是我必需继承现住的宅基地,大哥因读书迁出户籍后迁回原籍农民户口.但与村有一协议为他不能申请宅基地.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申请一份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一宅的原则,你已经结婚立户,属于单独的一户,无论你大哥属于什么情况,和你无关。你可以申请获得一处宅基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2009-12-30 22:58:1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