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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完成购房合同?

咨询者 : fa112578 - 广东     时间 : 2009-12-31 10:45:08    状态 : 已解决



我08年10月和业主签定了购铺合同并付了首期80万,还欠70万,合同规定要在09年4月前交清,违约双倍奉还,到了3月份,我要求付那尾数70万给他,他说房产证还按在银行,要过些时后才能办理转契手续,叫我等等不要急。这样一直到现在,他就想违约,倍我160万就算。但现在这铺位已升了值,差不多300万了。我当然不答应他了。我还可以要求他完成这个交易吗。或要求赔偿现在的价值给我可以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对方在3月份拒绝你交纳的70万元尾款,属于违约行为,你没有违约。现在对方违约,你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把商铺卖给你,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其继续履行原合同。

2009-12-31 11:37:05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是13760769768答复如下: 你可以依法起诉对方要求履行买卖合同,同时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2009-12-31 12: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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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要看你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由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009-12-31 12:18:29

卜伟松   [广东]    18718659032

对方不诚信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寻找律师维权。

2009-12-31 18:19:49

王千飞   [广东]    13544383588

1、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 2、请直接电话联系 13544383588

2010-01-05 22:58:01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2010-01-08 1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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