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离婚的时候,在房子分配上有协议,当初说好一次性给我30万,那房子就给他。现在都过去半年了,他这个钱还没有给我。现在他又要找我要房子,我问他要钱,他就胡说说钱给我了。我儿子今年也28岁了。我想问的是,现在我看他这么无赖,房子我不想给他了,那有什么办法吗?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话,我的权利有保障吗。现在我给我儿子买了一套结婚房子,名字是写的我的,这个有影响吗。
你好!因履行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就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进行审理,不处理案外财产。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11-11-03 21:23:29
可以诉讼要求前夫履行离婚协议,这个完全有法律保障的,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你给儿子买的婚房对解决离婚协议没有影响,请放心!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孙律师助您维权。
2011-11-04 08:41:57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1-11-04 12: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