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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惩治的最大力度?

咨询者 : fa294559 - 河北     时间 : 2011-11-04 12:29:25    状态 : 已解决



我被凶手毁容,经司法鉴定为轻伤。此案件被公安机关公诉到检察院到法院。凶手办理了取保候审。法院没有批捕凶手的原因是凶手有相隔一年的病历本,诊断证明可疑性癫痫。现在我想知道这种病是法律上规定的那种不能羁押的人群吗? 如果他是这种病那他就不用为他的这种触犯法律的行为负责了吗 ?如果凶手被判刑,他的行为该判几年呢?

  最佳答案

律师   []   

首先,他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如果其罪名是故意伤害罪的话,应当判三年以下。 当然,还有民事赔偿。 可来电咨询。

2011-11-04 15:58:3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白   [山西]    13546172058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五)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可依法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六)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故意伤害轻伤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

2011-11-04 13:02:39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2011-11-04 16: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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