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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提供劳务应在何地纳税?

咨询者 : fa294630 - 北京     时间 : 2011-11-04 16:16:00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家外资公司注册地在北京,上海有一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同为一家公司提供劳务,合同是和总公司签订的,收入也全部给总公司,营业税由总公司缴纳,请问这样上海就没有收入,也没交营业税 对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应由总公司承担营业税的.

2011-11-04 16:18:5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由总公司承担营业税。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04 17:18:3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由总公司承担营业税。

2011-11-04 21:14:22

宋娜   [北京]    13269016316

应由总公司承担营业税。

2011-11-07 14: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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