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我家住的是平房,和弟弟家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在母亲的名下,我想怎样才能拥有房子一半的产权?如果父母写个赠与证明有效吗?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我是否可以拿着赠与证明去办理房产证?去哪里办理?赠与合同怎么写?什么格式? 朋友打算赠我一套房子,直接落户与我名下,如果我和朋友写个赠与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是否有效?我已经结婚,这是朋友赠与我的个人财产,我和朋友签赠与合同的时候我对象是否必须在场?不在场可以吗?我是否还需要和对象写个协议证明这是我个人的财产?赠与合同怎么写?什么格式?
1.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办理买卖和过户的,公证处也不会办理赠与公证的,因为是按照一户一宅的标准审批的。你和弟弟家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你母亲的名字,由于你和你弟弟是你父母的法定继承权,你不需要你父母办理赠与手续了,你也依法可以获得该房产一半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你朋友赠与给你城市房地产是可以的,依法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先办理赠与公证,否则房产部门不能给你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009-12-31 20:36:35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你母亲名下的房产,应是你父母的共有财产,若其同意赠与你,你同你父母可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相关的公证,在公证处有格式文本,填写即可。但现阶段,有些地区农村房屋是不予办理房屋过户的,且农村房屋应是先办土地使用权证,再办房屋所有权证,与城镇房屋是相反的程序。 2、你朋友赠与的房屋若是国有土地上的房产,赠与须办理公证,但因你与其不是直系亲属关系,在办理过户时,房管部门按房屋买卖处理,税费是没有减免的,因此,同正常的买卖是没有区别的,且赠与还须办理公证,公证处还是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至于你想登记在一人名下,就得通过赠与公证,你朋友明确是赠与你个人的,是可以作为你个人财产的。合同格式可上网查询。
2010-01-01 08: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