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我父亲去世个留下一间草房。我们兄弟姐妹五人和母亲居住。四个弟妹为二岁、四岁、六岁、八岁。我是老大十五岁。母亲因为照顾弟妹无法去工作。1954年我考入中学靠每月9.5元助学金和父的怃血金艰困维持六人生活。1956年我无奈中途退学去工作做学徒。每月22.84元以及单位的补助图六人的温饱。1958年我满师工资51.7元基本能维持一家生活。同年,在台风季节,我家草房经单位扦查属危房,折成平地重造共用去450元左右,从我工资中逐步扣去。弟妹们的生活各项弗用由我负担,母亲操劳一直到他们长大成人。2009年母去世,留下的这间房子,弟妹中有人提出卖掉。今特咨询我能得房款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