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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期间丢失公司财物责任承担标准?

咨询者 : Ywug - 广东     时间 : 2010-01-01 00:15:50    状态 : 已解决



我女朋友在百货公司上班,在上班加班时间内,因为店面只有一个人,为顾客进仓库取鞋,而导致店面价值1300元皮包被偷.据我了解,该店面一共只有三个工作人员(包括店长),每天工作8小时,从早上8点到晚上11点,大部分时间店面只有一个工作人员,这样经常会导致因进仓库拿货品而店面无人看管的情况.按公司正常运营,店面应该是保持有两个人同时上班,保证一人看管店面,一人可以随时进出仓库.现因为此公司管理制度漏洞,且安保措施不够导致财物丢失请问下,这种情况,员工是否应该为财物丢失负全责?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若本身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2010-01-01 08:11:0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女朋友的财务丢失,其所在的公司应该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因为她是为了工作以及公司的利益丢失的物品,公司属于受益人,所以公司应该适当赔偿你女朋友的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0-01-01 09:56:09

何道宽   [海南]    13876811815

据你所述,公司在经营管理上有不完善之处,但你朋友作为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负有看管公司商品的义务,根据民法公平合理原则的规定,本律师个人认为,公司应与你女朋友对被偷财物按成本价分担损失.

2010-01-01 19:27:25

王千飞   [广东]    13544383588

1、责任肯定是有的。 但是不必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如你所述,公司本身也存在过错。可以协商解决。

2010-01-05 22:44:40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0-01-08 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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