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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内退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否退??

咨询者 : fa112679 - 江苏     时间 : 2010-01-02 15:05:44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先生你好,我的岳父在江苏仪征的一个国有企业是内退职工,于2009年九月因病去世。在处理养老保险时,单位在电话中说,由于岳母要享受每月的一定补助,岳父的养老保险就不退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先生,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岳母要享受每月的一定补助,这是她的合法权利,和你岳父的保险无关,应该给予退还。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10-01-02 11:17:1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余额属于遗产,要退还给继承人。

2010-01-02 12:48:27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可以退还。按照遗产予以处理。

2010-01-02 13: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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