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这个时候因工作需要下班后请客户吃饭,期间喝了些酒。在骑摩托回家的路上摔倒了,把左腿韧带摔断3根、后公司给钱看病治腿 保险公司也给报了医药费!但现在一年过去了我走路仍然瘸,(膝盖内还留有做手术事留下的钢丝铁片,医生让最近去取) 请问我这算不算工伤 ?做伤残鉴定去哪里?谢谢!!!
职工受单位领导安排去搞接待陪酒,或销售代表受单位指派为工作宴请客户喝酒,醉酒与工作有直接关系,致使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伤应在1年内申报,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伤残进行鉴定。
2011-11-06 00: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