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三个人包车去某地,在前往的途中,车子因为路况不熟悉,而翻车,立即将三人送往医院,其中两人无事,有一人(甲),颈部轻微拉伤,在医院做牵引,请问下,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我是当事人,该付什么法律责任,假如甲一直不出院,每天向我要100的伙食费,....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甲不同意和解,只是说要等他病搞好) 报警了,交警建议做司法鉴定,若甲方不同意,。。 请问我该怎么正确处理这件事情...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乘车人的损害赔偿应由你承担,承担后,你可通过商业保险来减少损失。但甲方的伙食费要求的标准过高,按标准支付是可以的,你可问一下主治医生甲方的伤情(最好找熟人问一下),做到心中有数!交警部门的意见是为了届时你到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相应的支出保险公司会不认可,因此,最好通过司法鉴定以确定甲方的医疗费用,包括用药合理与否、护理期长短、检查项目合理与否等等,经鉴定而确定的费用,保险公司一般是予以支付的。若甲方现阶段不配合,那你就只能停止任何费用的垫付了,待甲方治疗后,找到你再说,到时或去鉴定,或让他起诉,诉讼中鉴定亦可。
2010-01-02 15:53:25
1.三个人包你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你已经积极进行了处理,因为甲的伤情较轻,只需赔偿甲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即可。现在甲如甲一直不出院,每天向你要100的伙食费,这些费用是不合理的,属于其人为扩大的损失,你无义务承担,应该由甲来自行承担这笔费用。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交警建议做司法鉴定,若甲方不同意,你就没有义务支付其所有费用,因为这些费用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来确认,在没有确认之前,你有权利拒绝支付。甲方这样做事对他不利的,你不需做什么,积极准备应诉就是了。
2010-01-03 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