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所在的公司2001年时老板拿我的名字去注册公司做法人代表(本人不知情),到2007年底我现在的公司帮我去交社保时才发现原单位共帮我只买了6个月社保,还欠费。后经协商他帮我补买了2002年到2005年7月(该注册公司在此时失踪,2006年12月被工商强制吊销)社保,之后一段时间的社保没买。现在造成结果:1、欠社保的滞纳金6万多都是由法人代表承担;2、我的名字已被工商局列为黑名单。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请求登记局撤销法人登记,及相关处罚,不成,申请复议直至诉讼,
2008-05-04 22:31:24
同意从律师的见解,如在北京可以与我联系 常律师 13601194991
2008-05-05 11:50:30
欠社保的滞纳金6万多都是由法人代表承担?不可能把
2008-05-05 22:10:42
2009-02-19 19: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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