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在铜陵县老洲乡西江内发生一起沉船事件,船上20人遇难。这是一起严重违法违规超载造成的责任性重大事故,虽然当地政府逮捕了四名违法责任人,但是到目前还没有民事赔偿结果。铜陵县法院针对此案已在进行审理中,政府指定聘请司法援助律师说民事赔偿金额估计不多,大概在6~7万元左右,遇难者已经向铜陵市政府上访,可是,铜陵县政府知道上访信息后,立马开始做上访者工作,并且采取个个击破的方法威胁群众,谁要带头上访就关谁。请问在今天法制社会里老百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国家目前是否有关于事故遇难者赔偿金额的统一标准吗?像这样的案件遇难者家属到底能得到赔偿金多少钱?当地的许多律师都不敢接此案,怕丢掉饭碗。 请问有正义的人们怎样能够帮助这些可怜的农民百姓....... 不过在今天的中国,如果要想打赢这场官司,恐怕要比登天还难?谁敢与政府作对呢?可是,20条人命啊!就没有正义的人来伸张......冤魂.......可怜的农民百姓们!你们的希望要成泡影了。要想公正的处理,就会牵涉到当地政府安全监管不力,那么负责安全的领导就要受到处罚,并且政府的主要领导人也会引咎辞职。所以,没有人敢打这场官司,即使敢打的也不一定能打赢。 正义、正义在那里?没有人来申述?请勇敢的人们站出来.......
1.死者的民事赔偿时有固定的标准的,政府给与的赔偿过低,应该按照下列标准给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2.请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根据每个人的具体年龄情况、被抚养人年龄情况、户口情况等计算赔偿数额。
2010-01-03 11:29:25
fa112696:你好 一、2009年9月8日,长江铜陵段发生一起农民自用船只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沉船事故。沉船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积极处理。交通运输部、安徽省政府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门调查组,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即将公布;铜陵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死难者亲属进行结对帮扶和安慰,并在全市范围内募集善款265万余元,给予死难者亲属每人10万元的救助,并积极帮助死难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结对安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经常到安抚对象家中进行安抚、慰问并送去慰问金。截止目前,20个死难者亲属都已收到106500元的救助,尚有捐款52万余元待司法程序结束后用于解决今后死难者亲属的生产和生活困难。 二、考虑到死难者亲属的精神创伤和经济困难,根据死难者亲属的申请,铜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向死难者亲属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难者亲属之中,仅有一户没有申请法律援助,自请律师帮助诉讼,这也是法律所允许的。目前,死难者亲属均已向铜陵县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们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为每户书写了附带民事诉状,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被害人亲属参加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损失等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复印给每户当事人,并进行了讲解和说明,其中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84050元、丧葬费13182元, 被抚养人生活费、参加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均按以上解释和标准的规定据实计算得出,每个死难者亲属总的赔偿金额在10万元左右。据铜陵县人民法院传来的消息,日前,已有一户业经法院主持调解,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领取了赔偿款;其他十七户的附带民事诉讼正处诉讼程序中。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2010-01-15 15: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