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双方父母出资给付的首付,一方父母每月给交的贷款,(有交贷款的收据,还有自己子女给写的借条,)离婚时贷款能平分吗?
婚姻法解释三实施后,对该问题的争论很多,目前尚未见到权威判例。而且这个问题详细回答可以写成一个论文了。所以,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但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我认为首先,你隐瞒了案件的事实,并且只提到了债务的分担,没问到房产的权属,两者有很大的联系,而且争论很多。 根据你说的情况仅就你的问题简要回答: 1、如果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因还房贷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分担; 2、一些疑问,双方父母出资给付首付,应该是对你们的赠予,而后每一月的房贷不可能都由一方父母全部偿还,你们夫妻两个有工作吗?有收入吗?父母子女间的借款,有几个写欠条的?如果双方约定了先由一方父母暂还房贷,并写欠条,多数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共同写,或者让另一方写?还房贷是现金还款还是转帐?
2011-11-06 1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