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手机发现屏幕有个坏点,销售商让我找售后,售后的回复说屏幕坏点在3个以上才是质量问题。所以不为我换新机器。 我想咨询的是国家有明文规定的3个包含3个坏点才能换机器的法律吗?
法律没有规定“屏幕坏点在3个以上才是质量问题”,这是属于销售商在为质量问题找借口,其没有理由不为你更换机器,手机的屏幕属于手机的重要功能部位,有一个坏点即是质量问题,你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退货,赔偿你的损失。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你的情况属于上述规定第(一)项的规定,你有权要求退货、赔偿损失。
2010-01-04 1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