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工资不给发?

咨询者 : fa112753 - 吉林     时间 : 2010-01-04 08:35:08    状态 : 已解决



我上了一个半月的。给开了一个月的工资。剩下半个月的工资没给开,说是离职手续没办全,就把这半个月的工资给扣,没了,这合法吗?该怎么解决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办理离职时应将半个月工资结清,手续办全与否是否有相应规定可扣半个月工资,公司可折算。

2010-01-04 08:41:41

李宪刚   [河北]    13393211062

石家庄劳动纠纷律师回复:企业这样做不合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

2010-01-04 09:20:3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公司应该无条件的支付你全额工资,不能拖欠的半个月的工资,其不能以你离职手续没有办完扣留你工资,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请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010-01-04 11:27:0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