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业以后发现怀孕了,现在BB快2个月了,因为我没有害喜现象觉得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所以我想再找工作维持家计.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去找工作,试用期还没有过,我的肚子就藏不住了,用人单位会不会以被聘者没有事先告诉公司怀孕的消息而视为对公司的欺骗,以这个理由解雇我呢?
用人单位有权主张劳动合同无效。 所以,最好在应聘时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寻求对方的理解。
2008-11-05 17:54:2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