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没有登记,没有小孩子,原定好时间结婚,现在女方不按时结婚,也不说不结婚,理由是感情不和,说要再等等,男方不同意拖延时间,男方可以提出退婚,然后要回礼金吗?
你好。可以。你说的礼金就是习惯上说的彩礼。是以结婚为条件赠与女方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和是谁提出退婚的没关系。你可以看一下我网页的文章《我的彩礼该不该退》那里写的故事与你的问题是同一类,这篇文章在法律门户网的法宝解密栏目里也有。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0-01-04 14:11:50
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如果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男方可以要求退婚、返还礼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形属于上述第(一)项的规定,可以依法要回彩礼。
2010-01-04 14:28:22
根据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结婚的,彩礼是应该退回的。具体情况请与江西赣北律师事务所张要武律师,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电话:13097260575
2010-02-10 21: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