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有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望您们在百忙之中抽空帮我解答一下,多谢!! 今天下午我厂里有二个员工在上班期间不知为何事打架,一个员工用钢管将另一个员工的脑袋打破了,伤势很严重现还没脱离危险。员工受伤后我们立即报了警那伤人的员工已被公安人员带走,被打的员工我们也送往了医院治疗,手续费及住院押金我都付了。我想请问下一步我们该如何做?像这种情况我要付责任吗?还有医药费是我们自己出还是让伤人的员工出?急求各位的回复!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打人者已构成刑事犯罪,被打者的医药费等人身损害的赔偿应由伤人者承担。但现在救人最重要,你现在垫付,到时再结算,留好单据即可。受伤员工在上班期间受的伤害,如果伤人者构不成正当防卫的话,受伤者就能构成工伤,你还是要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你积极协助伤者救治,其可先向伤人者主张赔偿的,这样也会减少你的支出。
2010-01-04 19:09:01
只有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的伤才属于工伤,他们是寻衅滋事产生的伤害结果,单位无义务赔偿。本案属于刑事案件,打人者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伤者的损失应该由打人者承担,在刑事审判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这些费用应该由打人者承担赔偿责任。
2010-01-04 21: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