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背景: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是军队老干部,生前干休所分给我父亲一套住房,在我父亲离世前军队住房政策有所改变,允许我父购买该住房,之后,军队有关单位与我父签订协议,在住房政策落实后将房屋产权卖于我父,购房时在将扣除我父的军队住房基本住房补贴40万,如钱不够购买住房时在给军队剩余的钱,我父在签订协议时又付2万元的的保证金。但住房完工入住后6年了,相应政策还没有落实下来,也没有获得相应产权。目前我父已经去世,家中一共子妹6个,由于房屋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现通过协商,大家希望由我一人获得此住房,但我需向他人支付相应协议金额。 问题: 1.我和其他子女应该签订怎样的协议,从而保证我在未来军队住房政策落实时,或得该房屋的产权,并且是唯一产权人。 2.由于军队住房政策尚未落实,其他子女无法在协议中向我转让或放弃其名下的继承的房屋产权,那他们能够向我转移什么样的权利。 还请老师给予答复,多谢
1.你父亲生前已经向部队交了2万元的保证金,这保证金等同于定金的性质,你们和部队的买卖合同已经订立了,部队将来必须把房子卖给你。 2.你和其他子女签订这样一份协议即可,其他子女放弃对该房屋的购买权,在你实际取得房屋的产权后,你对每人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干元。 3.现在军队住房政策尚未落实,你还未取得产权,其他子女无须在协议中放弃继承房屋的产权,他们放弃购买权即可,就等于放弃了对于你父亲房屋的继承权。
2010-01-04 21:51:31
通过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争议房屋因为政策没有落实而没有办理产权,因此,该房屋属于没有办理产权的遗产,这涉及到继承问题,你们之间可以协议继承权的问题,即若要把产权人变更成你一个人的话,只要其他继承人有书面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者说明即可。 北京于森 电话 13911193860 网址:www.yusenlawyer.com
2010-01-05 09: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