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审中,法院已经认证了被告的自认事实,并作为判决的依据。 重审中,原告也举证了被告的该自认事实,但是重审的一、二审都没有认证该自认事实。 请问原告是否可以把被告的该自认事实作为民事诉讼法179条第一款中的新证据申请再审。
自认事实属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不属于新证据
2011-11-08 10:40:29
有没有新证据推翻原来的自认呢?
2011-11-08 10:54:06
被告自认的事实也属于诉讼中的证据,原告可以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申请再审,符合法律的规定。
2011-11-08 10:55:51
不属于新证据的范围。
2011-11-08 11:01:23
您好: 要看案情决定;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08 11:19:19
你好! 不属于新证据。
2011-11-08 13:38:29
不属于新证据。
2011-11-08 15:59:35
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当面咨询律师稳妥。
2011-11-08 21:22:35
自认事实不属于证据
2011-11-09 15: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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