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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合同未到期,该如何赔偿.?

咨询者 : fa112870 - 安徽     时间 : 2010-01-05 16:55:42    状态 : 已解决



承租超市卖场一年,因超市要求不合理,导致亏本.现在想提前撤出,我该怎么办?需要进行什么赔付.(合同上注明:合同履行未满合同期的,则按月度指标进行考核和收取.)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首先你应仔细看一下合同,超市不合理之处是否是合同条款所约定的,是否能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合同,这样,因超市违约而你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守约方的权利,你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其次,若相应情况尚不构成违约或未予明确约定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话,你现在合同未到期而提出解除,超市会向你主张违约责任的,合同上有约定赔付方式的,就按合同约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撤出。

2010-01-05 17:27:4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是因为超市要求不合理,致使你造成了亏本,是超市违约行为在先,致使你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你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现在不能实现这一目的,你有权依法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属于上述第(四)项的规定,你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0-01-05 18:00:46

白琳   [北京]    18701307836

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你说的超市要求不合理,如果系合同违约,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2010-01-05 2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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