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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知道我们提供了假证据怎么办??

咨询者 : fa112879 - 天津     时间 : 2010-01-05 21:04:45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向法院提供了PS的合同,我们可以向法院要求撤回。但是法院在质证的时候已经把我们提供的假合同传真给了被告,被告知道我们提供了假合同,那么被告会不会采取对我们不利的措施呢?这一点我很担心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被告只是收到了你PS的传真件,单凭这一点任何单位、任何人都无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因为只有被告手里有该证据的原件,才有权提出异议。法院不会单独追究你的责任的,只有被告要求追究你的责任时,法院才会考虑追究你的问题,但是被告没有证据的原件是无法控告你的,法院在现实中是不会把原件交给被告的,你应该及时从法院收回证据就是了,如果法院目前没有你的证据原件,就更好办了;如果法院有你的证据原件,你也有权收回来,法院是无权强制留下这份证据的。不要担心,没事的,尽快收回为好! 民事案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格,法院主要的目的是解决民事纠纷的,这个问题不是他们工作的重点,你谨慎处理就没事了。

2010-01-05 22:34:51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贺鸿德   [广东]    13352688665

如果法院已经把你们提供的假合同传真给了被告,而且被告已经知道你们提供了假合同。那么,你们就涉嫌违法,属于伪造证据,这对于你们极其不利。

2010-01-05 20:19:31

李钦白   [重庆]    13012380360

你提供假合同是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行为,不但你的证据不会被采信,人民法院还有可能依法对你进行处理,罚款或者拘留。诉讼也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否则要付出代价。被告有可能要求法院不采信,也有可能追究你方的法律责任。

2010-01-05 20:26:27

白琳   [北京]    18701307836

目前对你方不利,可能会受到处罚。毕竟你们的行为涉嫌伪造证据了。

2010-01-05 2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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