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珠海,乙公司在肇庆端州,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所在地在高要南岸镇。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双方发生纠纷,问该案可否仲裁?由哪一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如此约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如工程地所在地没有仲裁委或有多个仲裁委),则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如确想仲裁,双方可重新协商选定。
2011-11-09 09:01:23
可以仲裁。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进行仲裁。
2011-11-09 13:07:49
可以向工程所在地----高要南岸镇仲裁委申请仲裁
2011-11-10 09:50:54
要看高要的仲裁机构是否具有唯一性,没有或者有多家均视为没有选择,应由法院进行
2011-11-10 12:10:0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