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连续投保学校团体险多年,可今年9月9号出险身故,学校每年都是10月底收齐给保险公司,按9月1号计费出险理赔,可孩子身故了他们说主体不在了就不收了没有保单号就不能理赔,出现了主体不在就不能缴费,主体在就能缴费理赔,我们交的是9月1日的费1-9日主体是在的是他们跟学校办手续滞后,而且每年都是这样各方都是约定俗成认可的事情,我觉得借主体不在拒收之前缴费不生成保单的做法有失公允,请求律师给予帮助!
你孩子出险是在投保的保险期限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建议审查孩子的保险合同内容.
2011-11-09 08:06:03
你好! 保险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咨询15910663692
2011-11-09 08:13:04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09 1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