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铺于2009年11月18日被盗窃,被丢了电脑以及货物共4800元左右,现在比对指纹抓到人了,检察院今天对那人批准逮捕了,然我丢失了4800元,物价局鉴定出来只有3110元,其它的他们不能鉴定,在诉状中怎么写?就写丢失了3110元?诉状要我自己交去检察院吗?我现在都不知道起诉谁,派出所也没跟我说,求解答!!!谢谢了
1.物价局鉴定的是司法鉴定结果,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用的,和你的民事赔偿没有直接关系。 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应该根据你的实际损失进行索赔,没有必要根据物价局的鉴定结果进行索赔。你的民事赔偿只要符合民法的赔偿请求即可,可以要求赔偿你所有项的损失。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你把书写好的民事诉状交给检察院就可以了. 3.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格式如下: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被告人:(同上) 案由:(罪名、赔偿)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ΧΧ的刑事责任 2、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费ΧΧ元。 事实和理由: (写明整个案件的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等,并根据法律和法规,列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要求赔偿的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年 月 日
2010-01-06 13: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