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落摔伤 经医院检查为 肺部挫伤 第六根肋骨骨折 于2011年10月26日住院--2011年11月2日办理出院 而后于2011年10月3日再次入院 经检查由于摔伤造成脾渗血需做脾切除手术 请问这属于医院的漏诊吗?
医院依据其专业的知识在第一次入院时就应该查出由于摔伤造成脾渗血需做脾切除手术,但是其由于失职没有在第一次查出,致使延误了病情,耽误了治疗,其行为属于误诊,构成医疗事故,受害人有权要求医院进行医疗事故赔偿。
2011-11-09 21:27:40
您好: 应当属于医院漏诊,可以索赔。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10 07:32:56
属于医疗机构漏诊,存在医疗过错,导致病情延误和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费用和痛苦,你们应当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资料,如果与医院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请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依法进行解答。如需律师帮助,本所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接受委托为您设计最佳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免费咨询QQ781352636
2011-11-10 17: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