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我母亲因肾衰竭尿毒症去世,剩下一笔换肾的手术费(详细费用登记在我爸爸手写的日记本里),当时爸妈已买了一套公有住房,户主是爸爸的名字。同年三月,现在的继母入门,她有个儿子,判决书是判给她前夫的,儿子十八岁后才与继母居住,现在弟弟21岁。今年年前,爸爸因车祸也去世了,年前车主出了丧葬费让我们办理丧事。我爸爸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判了主要责任,赔偿金也比较少,但后母借口说担心爸爸有外债和安葬的事情未处理,要我签协议,将赔偿金和抚恤金存到她姐姐的儿子银行账户下,在办好其他事之后才和我平均五五分账,当时她威胁我说不签就每天打电话给我,不给我安心工作,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签了她手写的将所有钱存到她姐姐儿子名下的协议。她还瞒着我拿走了我们家的房产证,户口本(继母户口不跟我们),爸爸和我两人的存折,我和爸爸的保险单,爸爸的骨灰证火化证和身份证,我还有一个外婆。
1、你爸如未指定保险受益人的,保险金属于遗产,应由你爸的所有继承人继承。你后母的儿子不是你爸的继承人。 2、房屋属于再婚前财产,一半属于你母亲,一半属于你父亲,归你父亲的部分,如他无遗嘱的,应由你爸的所有继承人继承。 3、死亡赔偿在扣除丧葬费用后剩余部分应由所有继承人平分。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2011-11-10 10:37:37
1、房产和剩下的换肾的费用都属于你父母的遗产,由你父母的继承人即你继承,你继母和其儿子不是继承人,无权继承。 2、赔偿金和丧葬费属于你爸爸的遗产,由你和你继母共同继承,其儿子无权继承。 3、由于你继母单方转移、隐藏遗产,你有权要求少分遗产,你继承一半以上的遗产。
2011-11-10 11: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