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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问题?

咨询者 : q1q1 - 北京     时间 : 2011-11-10 12:46:33    状态 : 已解决



司法解释说: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请问这个“必要的遗产”需要用什么标准来界定呢?一般大致为其保留多少呢?望给予帮助!谢谢!...

  另外 1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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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般情况下,狗该继承人维持基本生活即可。 详情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咨询电话:13811204363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赵红燕律师

2011-11-10 12:57:4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这里的必要的遗产是根据该继承人生活所必须的费用进行确定。

2011-11-10 13:40:20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必要的遗产”要根据该继承人生活所必须的费用进行界定。

2011-11-10 15:06:36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保留继承人维持基本生活费。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10 15:07:08

王伯辉   [北京]    13910172503

该继承人生活所必须的费用。

2011-11-10 16:30:5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当保留继承人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2011-11-10 17:23:59

夏尔棋   [北京]    15910663692

你好 是维持当地基本生活的费用,详细可咨询15910663692

2011-11-10 19:47:35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维持当地基本生活的费用

2011-11-10 20:18:3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

2011-11-10 21:51:21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一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11-11-11 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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