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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借调”期间福利应如何处理??

咨询者 : qinjianchun - 北京     时间 : 2011-11-10 17:01:22    状态 : 已解决



我毕业后与北京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随后被派到该公司外埠临时下属机构(非法人)工作,外埠工作期间工资由该机构发,今年年初因公司本部工作需要,将我调回公司本部工作,但工资仍由原下属单位发。请问本人福利等应按照哪边标准计算,公司本部还是其下属单位?有何法律依据?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全中胜   [北京]    13910669621

按双方借调合同处理,没有约定则按原单位标准执行

2011-11-10 14:52:2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按照双方借调合同办理。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10 15:07:31

赵小红   [北京]    13436512584

依你所描述,你的工资标准应该是依照公司本部的标准,下属公司发工资,只是本部委托的一种行为。 【为了更全面完整的给您提供帮助,欢迎带着相关材料来所当面咨询。(本所常年提供免费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1号楼18层。(亮马桥地铁A出口往西约十分钟)】 北京市瑞中律师事务所 电话:13436512584

2011-11-10 16:17:14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当按照你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即北京公司本部标准计算工资和发放福利待遇。

2011-11-10 17:22:56

夏尔棋   [北京]    15910663692

你好 如果有借调合同的按合同办理,如果没有按照本单位的福利待遇。详细可咨询15910663692

2011-11-10 19:48:36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回公司本部不属于借调,借调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根据本部与借调机构之间的协议确定。没有协议案中本部待遇标准执行。

2011-11-10 21: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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