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15年前剖腹产生孩子,医院输血的时候就昏迷过去,几乎成为植物人,后转市医院治疗,一个月后苏醒过来,但从此丧失了一些生活能力:只有管状视力,不能判断正确的方位,行走等自理能力严重丧失。可悲的是,如今其丈夫视其为累赘,不仅有外遇,而且对我妹妹几乎不管不问,动不动就施加家庭暴力,威胁抛弃她,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她的权利?!
当初就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啊。
2011-11-10 15:20:00
如感情破裂,只能离婚,但可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安置补偿。
2011-11-10 16:13:18
如感情破裂可以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给予补偿。
2011-11-10 16:59:0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