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口头答应我拥有10%公司股份,平时不分红。我现在不想做了,想分到股份,但因为跟老板是朋友,除了注册公司的时候我是股东外,并没有其他凭证,请问我如何能拿回我应得的股份
在工商机关登记备案的公司股东登记时确定的股东是合法股东,你是注册公司时的股东,你就应当按照注册时的股权比例享受股权。
2011-11-10 18:10:38
如果注册登记时就是股东,那你已经具有了股东的合法身份,你可以要求分配利润。 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 朱永志律师 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
2011-11-11 11:39:14
你好,只要登记机关有你的股东身份记载,你即为公司的股东,你可以向你老板转让该股权或其他人转让该股权。 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联系我,或加我 扣扣2398490650,也许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柯荣明 律师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76号龙都大厦408室
2011-11-11 21: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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