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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岗位调动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咨询者 : fa112974 - 北京     时间 : 2010-01-06 22:14:44    状态 : 已解决



由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调整,我被安排从事别的工作(工作岗位与劳动合同上签订的不同),因为干的不是我所应聘的专业工作不想再干下去了,合同还有1年到期,请问如果我想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劳动合同对岗位有具体的描述,现状情况下,你当然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0-01-06 22:19:2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单方面改变你的劳动岗位属于变更合同的内容,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是不合法的,公司属于变相和你解除合同,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及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0-01-06 22:33:5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公司安排你的其他工作与你的劳动合同上约定岗位不符,在合同约定岗位不随单位情况变化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2010-01-06 22:45:42

白琳   [北京]    18701307836

这属于单位变更合同,你不同意可以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2010-01-07 09:49:44

郝江   [北京]    18911749477

可以

2010-01-07 11:55:1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0-01-09 16: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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