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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籍分户及申请自已的宅基地?

咨询者 : pandama2009 - 广东     时间 : 2010-01-06 23:26:13    状态 : 已解决



家庭状况:爷爷,爹妈.我,妻子,儿子六口都是农业户口和离异大哥和侄女同住120平方的宅基地,我想分户及申请自已的宅基地.但村不同意.原因是我必需继承我现住的宅基地,大哥因读书原因迁出户籍毕业若干年后回迁原籍农民户口.但与村有一协议为他不能申请宅基地.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是有权要求分户获得一份宅基地的,你和你的妻子及儿子属于独立的一户,村里的做法是违法的,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一宅的原则,你的要求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10-01-06 23:28:3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白琳   [北京]    18701307836

你哥哥因有协议约定不申请宅基地,但你有权申请宅基地的。村里不批给你是违法的。

2010-01-07 09: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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