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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租房丢东西,房东是否应该赔偿?

咨询者 : fa112992 - 广东     时间 : 2010-01-07 10:56:03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租房里丢了笔记本电脑,价格为3800元,昨天刚丢的时候去房东那里查看录象记录,却发现摄像头竟没有开,平时都开着的,另外房门上的锁是好的,就是我锁在门外边的挂锁(银白色的)被撬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房东索赔,如可以的话,我需要一些什么资料,以上我需要您的帮助,请给予协助,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录像设备没有开,说明房东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你可以向房东索赔。需要准备房屋租赁合同、公安机关案件处理材料、房东安装摄像头证据等,起诉时向法院提交。

2010-01-07 11:04:28

高冬竹   [江苏]    13505153100

房东应当酌情赔偿你部分损失。

2010-01-07 11:49:23

王先龙   [吉林]    15843052083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你与房东之间仅仅是房屋租赁关系,应通过刑事程序追赃,直接向房东追偿存在法律障碍。

2010-01-07 11:53:4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你,应该保证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而房东没有将摄像头打开,致使的你损失无法追回,属于房东没有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该赔偿你的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1-07 13:07:46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应该保证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010-01-08 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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