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租房里丢了笔记本电脑,价格为3800元,昨天刚丢的时候去房东那里查看录象记录,却发现摄像头竟没有开,平时都开着的,另外房门上的锁是好的,就是我锁在门外边的挂锁(银白色的)被撬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房东索赔,如可以的话,我需要一些什么资料,以上我需要您的帮助,请给予协助,谢谢!
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你,应该保证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而房东没有将摄像头打开,致使的你损失无法追回,属于房东没有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该赔偿你的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0-01-07 13:07:32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房东既然在你房门前安装了摄像头,就应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由于其没有开摄像头,造成无法提供窃贼的影像材料,有一定的过错,另外房门锁是房东提供的,竟然能打开,这也是房东的过错,你只要围绕上述两方面组织证据即可向房东主张权利。
2010-01-07 13:08:56
由于房东提供的住房有摄像设备,但是房东没有开启,属于房东有过错,因此你可以向房东索赔损失。单薇律师QQ 号码:760187599
2010-01-07 16: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