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令需什么单位出具?什么人或单位执行?乡镇府有权利执行么?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拆迁令(拆迁许可)应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的拆迁办负责出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的争议亦应由其进行裁决;执行单位应是法院(有的地区由公安部门协同法院共同进行);乡镇府单独无权利进行拆迁执行。
2010-01-07 17:02:23
拆迁令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乡政府是无权执行的。 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2010-01-07 17: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