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向男方提出离婚,他也同意了。我们共有一女儿,才五个多月,一直吃的牛奶,我没有固定的工作,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妈妈帮我带。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判给我,他刚退役回来,待家里找关系帮他按排单位的,而且他妈身体一直不好,他们的新房子一直没有住,是租的,在一次性买房子的时候欠款几万元的。如果判给我,男方一个月应该给多少的生活费给小孩,是否有标准
1、如能协议的,可由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意见。 2、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由法院就是否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一并处理。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婚后财产一般平分,债务也一般平分。
2011-11-11 13:38:44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你可以争取抚养小孩,但你不要说是由你母亲为主来带小孩,只说你母亲可以帮助你带小孩。
2011-11-11 13: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