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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方不履行合约一直推迟下去过一段时间合同就无效不能起诉他了?

咨询者 : fa113020 - 广东     时间 : 2010-01-07 17:15:31    状态 : 已解决



我08年10月和业主签定了购铺合同并付了首期80万,还欠70万,合同规定要在09年4月前交清,违约双倍奉还,到了3月份,我要求付那尾数70万给他,他说房产证还按在银行,要过些时后才能办理转契手续,叫我等等不要急。这样一直到现在,他就想违约,赔偿我160万就算。但现在这铺位已升了值,差不多300万了。我当然不答应他了。我还可以要求他完成这个交易吗。或要求赔偿现在的价值给我可以吗。(因合同注明违约只是赔偿双倍约金,所以他说赔偿了160万就可违约你也没办法要我做什么了,现在这样我即使起诉他,他也只是赔偿160万给我是吗?)卖方不履行合约一直推迟下去,我现在不起诉他是不是过一段时间合同就无效不能起诉他了。请律师指点。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先保存一下你在09年4月份提示过他付款但是他拒绝接受的证据,这样就可以先证明你没有逾期付款了,证明对方违约。 对方的盘算不会达到其目的的,即只赔偿你160万元,因为合同法规定,如果对方违约行为给你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数额,你有权选择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010-01-07 18:11:22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1\你应该提起诉讼的请求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要求他完成这个交易; 2\赔偿违约金并不代表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和完成交易; 3\时效是2年,所以建议你尽快起诉. 广东杨律师 13719040564 yyg19782003@yahoo.com.cn

2010-01-08 10:41:20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010-01-08 18: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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