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室现金被盗,出纳,其他部门经理需要负赔尝责任吗?
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纳,其他部门经理无赔偿的义务。在案件侦破时,单位可以在审判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010-01-07 21: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