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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被盗?

咨询者 : fa113024 - 上海     时间 : 2010-01-07 18:51:20    状态 : 已解决



企业财务室现金被盗,出纳,其他部门经理需要负赔尝责任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军   [上海]    13611714604

发生盗窃,应当报警啊,为什么让出纳或其他部门经理赔偿呢?有关系吗?

2010-01-07 19:37:5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应该由犯罪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纳,其他部门经理无赔偿的义务。在案件侦破时,单位可以在审判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2010-01-07 21:09:45

任济舟   [上海]    15316556340

出纳和其他部门经理不需要负赔偿责任。

2010-01-08 10:08:49

李玉珠   [上海]    15800616569

企业财务室现金被盗,出纳,其他部门经理不需要负赔尝责任

2010-01-09 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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