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事实简介咨询(急需建议)?

咨询者 : fa296683 - 山东     时间 : 2011-11-11 15:21:51    状态 : 已解决



2011年8月4日由被告驾驶小轿车,操作失误,误将倒档当做前进挡,致使我所拥有的奇石(工艺品收藏品的一类)相撞,致奇石损坏,发生交通事故。经临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我没责任。2011年8月12日我对被告车辆进行保全。并对法院申请像被告及被告民安保险赔偿损失40000元。填写过物价定损申请书。 今天法院给我打电话说什么物价没法定价,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将什么诉讼费退还一半撤诉我也没弄明白。后来说让我过去一趟交26元的通知被告及保险公司快递的邮费。将于2011年11月22号开庭审理。 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需要怎么办,邮费是否由我承担。在一个我是否需要找一个律师。让我提供证据这方面我不是很清楚怎么去理解。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可以委托律师为你开庭,要求法院继续委托鉴定部门进行物品损失鉴定。

2011-11-11 16:07:34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可以要求法院继续委托鉴定部门进行物品损失鉴定。 如需提供法律帮助,陈平凡律师团队欢迎您来所来电详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97516088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神龙大酒店对面)

2011-11-11 22:20:1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