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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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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咨询,急,请律师们看看吧??

咨询者 : qq459593242 - 重庆     时间 : 2011-11-11 15:53:09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人在工地上班时被另一个工人施工飞来的石块把眼睛划伤,很小比较锋利那种,把眼球划了一条口,缝了8针,但是现在老板不承认这件事,主要是这种工作性质像临时工,我家人才在那里做了几天时间,也不会有什么合同什么的,主要是在农村,所以事情不是很好解决,但是现在医生说这眼睛已经恢复不了了,而且现在根本就看不起清楚东西,只能看见有东西在晃但不知道是什么,这种情况算几级残疾啊,最主要是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好?这种老板的责任大吗,谢谢了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能申报工伤的,你们可以在进行伤残鉴定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按雇员受到伤害的情况要求雇主进行赔偿。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1-11-11 16:01:38

邹兵   [广东]    13715261454

建议还是先尽量搜集证据自行去社保机关申请认定工伤,可找证人作证你是该工地、该施工单位的员工,并在上班时受伤,工伤对你是一个最基本保障,如有证据,还可另外要求肇事人或施工单位人身损害赔偿。

2011-11-11 16:06:39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你好!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如需提供法律帮助,陈平凡律师团队欢迎您来所来电详询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电话:13397516088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98号新时空大厦20楼(神龙大酒店对面)

2011-11-11 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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