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被单位长期放假至今不发一分工资,后经法院判决单位给我安排工作,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执行的几个月中,单位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现在我要求单位支付判决后的工资损失等。此要求已申请仲裁,但是仲裁委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受理,我拿不予受理的通知书去法院例案起诉,可是法院不给我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仲裁不予受理应该给与你不予受理通知书,这是你的法定权利,因为没有仲裁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你就无法到法院起诉,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要求单位支付判决后的工资损失等,这属于你新的仲裁请求,和原来的仲裁请求不是同一回事,仲裁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以到仲裁的法律监督部门投诉,即到政法委和政府法制办投诉即可。
2010-01-08 10: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