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一孤寡老人,独居使用权房。老人有五个兄弟姐妹,女儿在美国。请问老人百年以后,这房子可以有其他兄弟姐妹或女儿继续使用吗?要不要迁入户口?如果不迁入户口,这房子会不会被房管所收回?
房屋为公产?
2011-11-12 10:49:35
使用权的房屋是公产房,如果要继续承租的,要由户口在承租房屋内并实际居住的人进行承租,其女儿如果迁入户口到承租房屋内的,可以申请承租该房屋。
2011-11-12 1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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