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租用车主的车进行商业活动,雇员驾驶这台车下班回家,顺路回公司交档案和拿资料,路途中和一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伤,交警判车方负主责,由于车主没买交强险该承担多少责任,雇主该承担多少责任,雇员该承担多少责任
一、车主没买交强险应该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雇主应该承担交强险范围外的责任。 三、雇主承担责任后,如果雇员对事故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向该雇员追偿。
2010-01-08 13:31:00
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以向雇员追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010-01-08 18: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