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对方总是对我家不满,做出对我家不利的事,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做出对你家不利的事情,你们可以依法维权。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010-01-08 18:41:23
你好!如果对方侵害了你家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你家人的合法权利。可以向公机关报案,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2010-01-09 12: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