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由一方出资以另一方名字购买住房,房产证已在婚前颁发,婚后出资人的名字也加在了房产证上,在没有证据证明不是赠与的情况下,离婚时能追回多少所出资金?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2011-11-13 23:42:42
进行均分。
2011-11-13 08:08:33
你好 可以全部要回,主要看出资购买的证据条件..不用管不是赠与的证据,详细可咨询15910663692
2011-11-13 08:15:54
您好: 是共同财产了,追回出资要看细节。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1-13 10:14:48
房产因双方姓名已经全部在产权证上所以该房产已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应该是按共同财产处理。基本不可能因你单方出资而多分产权。
2011-11-13 10:49:22
以产权登记为准分割。
2011-11-13 20:07:52
婚前出资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出资款.
2011-11-13 22: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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