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手头紧张借了5万元一分五的高利贷,当时写每月一分五利息的借条,没有写具体什么时候还,现在有钱了准备还钱,人家以没找借条为由,留涨高利贷,请问我应该怎么才能把这个钱还上,把借条拿回来?
你可以先主张高利贷行为无效,撤销关于利息的约定,因为利息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以上部分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所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应在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以内,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你现在可以偿还债务,如果对方不接收,你可以将欠款到公证处进行提存,包括本金和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利息。提存的费用由对方承担,你就不需在承担任何法律义务了。
2010-01-08 17: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