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饭店的厨师,饭店在2009年12月20日黄了,到现在还没给我发工资,如果我去法院告她的话,我什么时候能得到我应该得的工资啊
如果老板给你打欠条了,你和老板之间属于合法的债务关系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没有欠条的话,你必须通过劳动程序解决,很麻烦的,因为单位已经黄了。现在你直接去法院即可,一定会胜诉的。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010-01-08 20:40:04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老板拖欠你的工资,事实清楚,通过法院解决没问题,但你何时能拿到工资款项,要看你提供的老板的财产线索及法院的执行力度还有就是老板的被执行能力。最长六个月左右吧!
2010-01-08 20:23:57